摘要:
只要不屬于不能開專票的情形,都能開專票!
1第一個問題:誰可以申請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2.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A.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全部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其他個人除外)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均可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
B.其他個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和出租不動產,購買方或承租方不屬于其他個人的,納稅人繳納增值稅后可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2第二個問題:幾種常見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情況
(一)商業企業一般納稅人零售的煙、酒、食品、服裝、鞋帽(不包括勞保專用部分)、化妝品等消費品不得開具專用發票;
(二)增值稅應稅行為的購買方為消費者個人的;
(三)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適用免稅規定的(國有糧食購銷企業銷售免稅糧食除外);
(四)納稅人購進或者自制固定資產時為小規模納稅人,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后銷售該固定資產,可按簡易辦法依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同時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五)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生按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應稅行為,銷售其按照規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可按簡易辦法依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同時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六)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單采血漿站銷售非臨床用人體血液,可以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但不得對外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七)經紀代理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后的余額為銷售額。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八)試點納稅人提供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后回租服務,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動產價款本金,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普通發票;
(九)納稅人提供旅游服務,可以選擇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旅游服務購買方收取并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簽證費、門票費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游企業的旅游費用后的余額為銷售額。選擇上述辦法計算銷售額的納稅人,向旅游服務購買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費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普通發票;
(十)提供勞務派遣服務選擇差額納稅的納稅人,向用工單位收取用于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費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普通發票;
(十一)納稅人提供人力資源外包服務,按照經紀代理服務繳納增值稅,其銷售額不包括受客戶單位委托代為向客戶單位員工發放的工資和代理繳納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為發放的工資和代理繳納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普通發票。
本文來源:小陳稅務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