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絕對是史上最大程度的減稅,小規模增值稅起征點由月銷售額3萬提到10萬、小微企業所得稅負降至5%和10%!今年1月1日實施!
國務院總理1月9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再推出一批針對小微企業的普惠性減稅措施。會議指出,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保持今年經濟運行在合理區間,努力實現一季度平穩開局十分重要。必須多管齊下。發展好小微企業關系經濟平穩運行和就業穩定。會議決定,對小微企業推出新的普惠性減稅措施。
文件公布后,很多人還不理解,那么今天再次給大家重新梳理下。
政策解讀
一是大幅放寬可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的小型微利企業標準,同時加大所得稅優惠力度,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100萬元到300萬元的部分,分別減按25%、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使稅負降至5%和10%。調整后優惠政策將覆蓋95%以上的納稅企業,其中98%為民營企業。
【解讀】第二十八條 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1.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稅負降至5%(應納稅所得額×5%=應納稅所得額×25%×20%)
【例】小型微利企業2019年度年應納稅所得額90萬,應納企業所得稅稅額=90×25%×20%=4.5萬
附2018年度政策,應納企業所得稅稅額=90×50%×20%=9萬元
新政策稅負直接減半。
2.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100萬元到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使稅負降至10%(應納稅所得額×10%=應納稅所得額×50%×20%)
【例】小型微利企業2019年度年應納稅所得額220萬,應納企業所得稅稅額=100×25%×20%+(220-100)×50%×20%=5萬+12萬=17萬
附2018年度政策,應納企業所得稅稅額=220×25%=55萬元
新政策稅負降低(55-17)/55=69%
3.以后續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發布文件為準
二是對主要包括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的小規模納稅人,將增值稅起征點由月銷售額3萬元提高到10萬元。
【解讀】
1.政策主體范圍: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的小規模納稅人,關注后續政策對其他個人范圍規定。
附:在增值稅起征點3萬元政策“年代”,實務中只有其他個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動產享受3萬元免增值稅政策。
2.增值稅起征點由月銷售額 3萬元提高到10萬元:換成按季納稅增值稅起征點30萬元,還有等政策明確“分別核算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銷售額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的銷售額是不是分別享受”,如果是分別享受,就是季度60萬元的標準。
3.結合第一條政策企業所得稅政策,確實普惠性減稅措施,絕對點贊。
4.以后續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發布文件為準
三是允許各?。▍^、市)政府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在50%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等地方稅種及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是擴展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享受優惠政策的范圍,使投向這類企業的創投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更多稅收優惠。
五是為彌補因大規模減稅降費形成的地方財力缺口,中央財政將加大對地方一般性轉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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